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873751 证券简称:知鱼智联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制度为本议案的子议案(9),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指公司融资行为结束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例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长期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
第四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融资管理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
(二)价值创造原则。融资管理应以持续创造公司价值为核心,通过科学合理的筹资决策,实现筹资成本最低、资金结构最优;
(三)风险匹配原则。融资管理应确保负债规模与公司的风险综合承受能力相匹配。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五条 融资活动内部控制目标:
(一)保证融资活动在发生前必须得到适当的审核;
(二)保证融资业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保证利息的正确计提和支付;
(四)保证股东权益被合理地确认。
第二章 融资管理
第六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融资活动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为公司融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融资活动做出决策。公司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融资的决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发行债券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行债券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的准备、起草、归集和协助申报,并负责相关融资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董事会办公室同时负责所有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实施除发行债券外的其他融资行为及其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办理银行借款、还款、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并负责相关融资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财务部同时负责所有融资业务的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控制融资风险;
(二)负责公司债务性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检查;
(三)负责公司债务性融资活动的实施;
(四)审核子公司重要债务性融资活动;
(五)对公司、子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三章 融资决策权限
第十条 公司发行债券的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并取得有权批准部门的批准文件后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融资事项的审批权限:
董事会应当在全部满足下列条件的范围内对公司的融资事项予以批准:
(一)单笔融资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小于 50%;
(二)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50%超过 1,500 万
元的,单笔融资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额度小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的事项;
(三)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不高于 1,500万元的(含本数),单笔融资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额度不高于 1,500万元(含本数)的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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