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873751 证券简称:知鱼智联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1 号——董事会秘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任职资格、职权范围、
法律责任等。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管理、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 3年以上;
(二)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公司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
(五)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和兼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六)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七)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八)不得有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
秘书时,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员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八条 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董事会秘书非经法定程
序不得随意解聘。如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任后3 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及时公告,同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在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
(一)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准备会议文件,安排有关会务,负责会议记录,保障记录的准确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资料等,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四)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五)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上市、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为强化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导向功能,董事会秘书有责任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同时应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在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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