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873751 证券简称:知鱼智联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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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两名,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参加相关培训,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挂牌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拟辞任委员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作;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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