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8
证券代码:873752 证券简称:智选数字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智选数字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智选数字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智选数字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智选数字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智选
数字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智选数字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长提名,经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公司股票挂牌
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和决策权限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股票挂牌公开转让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董事会工作机构和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