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873753 证券简称:英内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资料。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李仲卿先生具备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金晨姿女士具备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陈文祥先生具备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公告编号:2024-072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楠、李澄、翟新辉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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