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做市股票英内科技转售履约的公告
做市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做市股票:英内科技,证券代码:873753
涉及情形:转售履约
一、 股票认购情况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与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协议,从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认购股票英内科技(证券代码:873753)663,200 股。
二、 转售约定情况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与李杏明、李仲卿对股票转售作如下约
定:
甲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李杏明
乙方二:李仲卿
一、 做市库存股转售
做市库存股转售约定,是指做市商在认购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时,与挂牌公
司股东约定的在一定条件下将不超过认购数量的股份转售给该股东的协议安
排。
1.1 转售触发事件
如目标公司未能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合格 IPO,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
购其所持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份。
1.2 转售股份数量
(1) 发生任一转售触发事件时,甲方要求乙方回购的具体股份数量以甲方
届时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信息为准。
(2)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回购义务的股份数量的上限为甲方根据《股份认购
合同》认购的初始库存股数量及其因权益分派孳生的送、转股之和。
1.3 转售流程
(1) 发生任一转售触发事件后,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应
载明该次转售股份数量、甲方收款账户等信息。为免疑义,甲方有权
于转售触发事件后的任何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时间,乙方不得
以转售触发事件已发生一定时间为由拒绝承担回购义务。
(2) 若目标公司未终止挂牌,乙方应自收到甲方前述通知之日起的 30 个
工作日内,通过全国股转系统所认可的交易方式,按照甲方通知的数
量回购公司股份。若乙方通过上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的金额少于根据本
协议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的全部回购金额、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费用(如有)、逾期利息等)的,
差额部分由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若目标公司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乙方应在全国股
转系统出具同意目标公司终止挂牌的函(或其他任何可以导致终止挂
牌效果的文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应向甲方支付的金额(包
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给甲方的全部回购金额、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费用
(如有)等)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前述款项后,
配合目标公司和乙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1.4 转售价格/回购价款
(1) 转售价格/回购价款=甲方书面要求乙方回购的股份数量*每股价格
(15.08 元)*[1+年化 8%利率]。其中,回购价款的计算期间为甲方
按照《股份认购合同》约定将认购股款支付到账之日起(含该日)至
乙方的全部回购价款支付到账之日(不含该日);年化利率按单利计
算;如遇目标公司分红派息、送转股,则转售/回购的股份数量、转售
价格/回购价款均应除权除息。
(2) 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协议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作出明
确规定的情形,由双方依据公平原则予以分担。
做市商单次约定的转售数量不超过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做市商不存在对做市申报或成交价格、数量、金额进行承诺等可能影响做市报价的情形。做市商与挂牌公司股东作出转售的约定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 转售履约情况(如适用)
2025 年 7 月 1 日,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约定进行转售,转售价格为
16.38 元/股,转售数量为 663,200 股。剩余待转售数量为 0。
四、 备查文件
《安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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