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873755 证券简称:杰特新材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8 日,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控制中公司各个层级应承担的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监督公司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工作的落实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公司财务和非财务的内部控制工作,敦促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改进,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三)管理层:全面落实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性。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四)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具体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本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及时纠正本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并对本单位内部控制不力、不及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等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持续更新,参与和配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五)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负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销售和收款、采购和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筹资、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环节。
除涵盖经营活动各个环节外,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应当包括各方面专项管理制度,包括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
公司应当注重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定关于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与程序,督促其规范运行。
建立内部控制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环境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和评价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确认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其评估结果可协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
(三)控制措施。控制措施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应对策略所采取的确保内部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是实施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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