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3755 证券简称:杰特新材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改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修订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提名杨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4
经认真审阅与该事项相关的文件,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斌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同时,本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杨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伶俐 蒋喆佶
2025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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