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4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3756 证券简称:道亨软件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与公司整体薪酬机制保持一致,以公司经营业绩、绩效考核情况为评价基础有利于强化绩效管理,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实际经营情况。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 2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公告编号:2024-012
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需要。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三、《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经考虑公司 2023 年度整体经营状况及 2024 年度经营
计划,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一
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融资担保方式包括固定资产抵押、无形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含)内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一时点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生效日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含)内。能够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该事项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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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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