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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6 17:45:40 股吧网页版
道亨软件:关于控股股东履行特殊投资条款回购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6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73756 证券简称:道亨软件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特殊投资条款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完成了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或“乙方”)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资本”或“甲方”)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签订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认购补充协议》”)。《认购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了回购的特殊投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9)。

二、履行特殊投资条款的情况

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符合上市要求及战略调整已暂停上市计划,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终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公司事实上已无法在 2025 年 12月 31
日前完成合格上市,即已触发恒华科技与金融街资本签订的《认购补充协议》约定的股份回购情形。现金融街资本根据《认购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要求恒华科技依约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全部 1,000,000股股份。

基于上述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具体履行

公告编号:2024-023

《认购补充协议》项下约定,经协商一致,恒华科技与金融街资本于 2024 年 6月 6 日签订《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关于股份转让

1.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道亨软件因财务数据不符合上市要求及战略调整已
暂停上市计划,事实上已无法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合格上市,即已触发
《认购补充协议》第 1.1 条约定的股份回购情形(1)。

1.2 甲方根据《认购补充协议》第 1.3 条的相关约定,要求乙方依约履行回
购义务,乙方同意前述回购事项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标的股份回购。

1.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按照《认购补充协议》第 1.2条约定的回购
款计算方式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计算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股份回购款=甲方已向道亨软件支付的认购资金总额1,000 万元的 100%*(1+8%*N)-道亨软件已向甲方分配的现金股息及现金红利金额(如有)

(其中,“N”为甲方投资期限,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部分按实际天数
/365 计算,从甲方支付标的股份认购资金之日 2023 年 4 月 7 日起算至乙方足额
支付股份回购款之日止(含支付当日))

乙方应于实际支付回购款项之日确定时,通过书面方式向甲方确认乙方实际应向甲方支付的回购款金额。甲乙双方须在回购金额确认文件上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回购要求之日起的 90 个自
然日内(即 2024 年 9月 2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收款账户支付全部回购价款。”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特殊投资条款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

公告编号:2024-023

反对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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