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3757 证券简称:汉和生物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关于确认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上海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一部分股份回购承诺系协议签署日至 2025 年 7 月
承诺期限
20 日;另一部分股份回购承诺系协议签署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股份回购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下文“二、关于
承诺事项的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一)、控股股东承诺的具体内容
1、2018 年 9 月,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和生物”)
增资,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和”)承诺内容
2018 年 9 月,汉和生物与谭晓明、马霆、王建军、罗培繁、陈成、李福信、
奚兆明、李志刚、许庆喜、蒋成、田茂林、张强、杨意娟、陆海、徐鹏宇、牟佳文、余洲、吴腾、廖广环、何文忠、胡龙信、于善祥、周丽萍、莫志南、周国、宋义平、李成刚、谢宇虹、黄莉、农柳凡、韦海英、陈仁辉、谢干玲、吕晓芳34 名自然人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发行认购协议书》。前述 34 位自然人(统称为“乙方”)又分别与控股股东上海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上海汉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其中,补充协议中包含回购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如果汉和生物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仍未实现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乙方认可的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申报工作或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形式上市的申报工作;因证监会暂停 IPO 或中介机构暂停资格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公司延迟申报材料的,申报时间应相应顺延。
甲方应于乙方发出书面回购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
二、回购/收购价格:在甲方回购乙方的股份时,股份回购的价格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按 8%/年的单利计算的投资金额的本金加上利息之和(利息按投资方资金实
际到位之日至收购方支付收购款之日的期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回购价款=投资本金+投资本金*8%*投资期间/365-投资期间乙方获得的现金分红(投资期间指投资方资金实际到位之日至回购方支付回购款之日)。”
2、2021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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