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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8 17:05:04 股吧网页版
奥普生物: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873758 证券简称:奥普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以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62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6.02%,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7,378,7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0.3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告编号:2026-02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关于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 年 5 月 8 日-2026 年 6 月 22 日,每个工作日 8:30-12:00、
13: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6 号 1 号楼

邮编:201201

联系人:郭春梅

联系电话:021-50722650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告编号:2026-020
特此公告。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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