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873758 证券简称:奥普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八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 第三十八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股东大 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股东大
会审议: 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净资产绝对值的20%以上,且超过5,000 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万元的。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并做出决议: 大会审议并做出决议: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 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
何担保; 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二)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提供的任何担 (三)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保; 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提供的任
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何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联方,及公司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方,及公司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他担保情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东大会审议。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东大会审议。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 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 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适用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上通过。 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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