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873758 证券简称:奥普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10.30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0.30元,拟回购价格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公司本次回购股票的合理性如下: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同时进行过一次股票发行,发行数量为3,940,860股, 发行价格为10.30元/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 牌日)的交易均价为10.30元/股,与发行价格相同。
(二)公司财务指标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4.20元、4.20元,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流动 资金及每股净资产基础上,本次回购价格高于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公司股东是否参与本次回购股份由公司股东自行决定,不存在低价回购排除相关 股东参与回购机会的情形,亦不存在高价回购股份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形,回购价 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 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62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6.0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7,378,7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要约期限届满,若股东同意接受回购要约(以下简称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公司将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足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公司将全部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
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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