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23 17:55:15 股吧网页版
贺祥智能: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3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3759 证券简称:贺祥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唐山贺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2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赵祥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5,210,3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4.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祥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21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福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2,9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宝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庆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高庆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1994 年 4 月至 1998

公告编号:2024-009

年 12 月任唐海县八农场机械厂技工;1998 年 12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唐山诚信纸业有限
公司财务部门财务会计职务;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唐山贺祥集团有限公司会计、
财务主管;2012 年 4 月至今历任唐山贺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2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孙昌印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2,9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董海艳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5,676股,占公司股本的 0.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董海艳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唐山远征汽车摩托车附件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经理职务,2011 年 7 月
至 2014 年 1 月任唐山贺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部部长助理、品保部长
职务,2014 年 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唐山贺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职
务,现任公司销售部大客户代表。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郑琼琼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 3月1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