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873761 证券简称:瑞华赢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规则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的实际需求,修改公司部分原
有治理制度。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分章节列示: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
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 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 个月内举行。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2/3(即 5 人)时;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股东请求时; 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以上通过。 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通过。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第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6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 1/3。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 名。
第十三条 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第十三条 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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