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3761 证券简称:瑞华赢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事宜,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担保方式为:姜海林和廖杰(LIAO JIE)、廖道训承担承担全部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 1 号楼 13 层 14 套房产抵押担保。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2
因此,我们对该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的综合授信事宜,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担保方式为:自然人姜海林承担全部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对该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事宜,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担保方式为:自然人姜海林承担全部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对该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通苑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事宜,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担保方式为:自然人姜海林承担全部连带保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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