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赢”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具体情况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经与本次定向发行的有关各方沟通协商,公司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认购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均进行了调整,构成重大调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调整后的股票定向发
行方案重新履行了审议程序并重新披露。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与原认购对象签署<股票发行认
购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本次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股东共 63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09,261,1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7.32%。到会股东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相关事宜。
公司以定向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 22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5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1,008.00 万元,初始缴入公司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为 1,00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8.00 万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予以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
(2023) 08000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本次股票发行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
确认书》 (业务单号: 107000016805),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 2023-021 临时公告)。
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认购账户开户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银行账户为 8110701012302536169,系按照规定开立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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