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3762 证券简称:智达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现场方式:公司会议室(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 717 号华录大厦)
通讯方式:网络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 10:00。
股东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的,会议召开时间、投票时间与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投票时间相同。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762 智达科技 2025 年 6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
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2. √
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
3. √
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4. √
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经营方针与重点
5. √
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
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 √
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8. √
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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