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3762 证券简称:智达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以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解聘林政丽女士副总经理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对《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薪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薪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薪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所在地区的物价水平,类似职位级别、学历及经营业绩的管理者薪酬水平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5
三、对《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1 年度-2023 年度任期绩效奖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1 年度-2023 年度任期绩效奖金的议案》,我们认为:
根据公司《年终绩效奖金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
定,并依据 2022 年度、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 年度/2023 年度员工年终绩
效奖金的议案》,经理层成员签订的任期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书等内容,公司对经理层成员 2021 年度-2023 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了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1 年度-2023 年度任期绩效奖金兑现方案,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该议案。
智达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维石、张俊涛、姚宏
2025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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