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03 15:43:13 股吧网页版
苏夏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3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3763 证券简称:苏夏设计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南京苏夏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集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国兴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苏夏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

公告编号:2023-012

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增加以下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九十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提供包括现金选择权在内的多种方式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及灵活性,降低运营成本,集中精力做好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动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的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3-012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关于终止挂牌有关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