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3765 证券简称:长宇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110.0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99.791万元。截止2023年8月2日,此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账号为:19350201040014375。2023年8月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第ZF11087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1,099.791万元。2023年8月18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0日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使用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使用监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占用或挪用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已经在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 7 月 6 日召
公告编号:2024-012
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严格按照已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募集资金账户及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存储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
行,存储账户为 19350201040014375,并于 2023 年 8 月 4 日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3年6月21日公告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997,910.00
加:利息收入 2,112.9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货款) 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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