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873765 证券简称:长宇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宇股份”)设立于 2000 年 4 月
12 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新合路 6 号,其中本公司持有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柔震科技”)14.0417%的股权,公司拟将所持柔震科技对应注册资本为 2,106,250.05 元的标的股权,以人民币 5,834,218 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柔震科技 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
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188 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461,068,420.43 元,期末合并报表净资产为 286,342,146.47 元;本次公司拟将
持有的柔震科技 14.0417%的股权转让给洁美科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柔震科技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40,743,650.58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 8.84%,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4.23%,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子公
司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无需其他的审批及有关程序。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
注册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430,883,760 元
主营业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
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
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方隽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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