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0
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浙江长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新合路 6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71.696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真空镀膜加工;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
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新建路 5 号)。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
记。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票。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若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
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
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
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171.6961万股,发起人认购股份数为6,000万
股。
第十八条 发起人的名称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数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唐德林 53.3750% 人民币 3,202.5000 净资产出资 2020年 8 月
万元 31 日
2. 海宁众鑫投资合伙 5.3125% 人民币 318.7500 万 净资产出资 2020年 8 月
企业(有限合伙) 元 31 日
3. 海宁众德投资合伙 5.3125% 人民币 318.7500 万 净资产出资 2020年 8 月
企业(有限合伙) 元 31 日
4. 曾祥平 4.9000% 人民币 294.0000 万 净资产出资 2020年 8 月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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