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3765 证券简称:长宇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和表决。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765 长宇股份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到场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对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对 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 2025
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唐彦、钱利仙、
唐忻妍。
(十)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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