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73765 证券简称:长宇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报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3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维护新老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涛永、王丹、岳远斌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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