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73766 证券简称:盛富莱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正远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陈佳俊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方国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徐光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朱炜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公司董事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公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审计和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光华、方国升、朱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正远、陈鸥波)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
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编制了 2024 年 1-6 月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徐光华、朱炜、方国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及授权议案有效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并将上述决议有效期调整
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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