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3766 证券简称:盛富莱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1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公告编号:2025-017
15,830,845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18,205,471 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拟投入“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 3,000 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资金 17,350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 3,000 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开发区春和路以南、明冠用地以东。
因土地规划调整,经政府部门与公司沟通,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拟变更后的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开发区春和路以南、明冠用地以东,宜云路以西地段。
后续相关协议签订和土地变更流程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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