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3766 证券简称:盛富莱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 3500 万平方米 Mini Led 高清显示模组用扩散
材料及反光膜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考虑到目前以及今后国内和国际市场对 Mini Led 高清显示模组用扩散材料
及反光膜的需求,同意公司使用 12,265 万元用于投资年产 3,500 万平方米 Mini
Led 高清显示模组用扩散材料及反光膜建设项目,其中 Mini Led 高清显示模组用扩散材料 3,000 万平方米/年,反光膜 500 万平方米/年,项目建设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当分期分步实施。
本项目建设包括2024年11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的年产反光膜 500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本项目名称最终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新建项目属于自建厂房、购置设备及辅助生产设施,用于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年产 3,500 万平方米 Mini Led 高清显示模组用扩散材料及反光膜建设项目的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光学扩散材料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符合国内和国际市场对 Mini Led 高清显示模组用扩散材料及反光膜的需求。该项目建成后将增强公司竞争力,并且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是必要且可行的。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扩建生产车间及仓库 8,150 平方米,新建厂
房 16,000 平方米,原厂房改建 5,000 平方米,购置原料筛选设备、原料精密改性生产线、 全自动挤出生产线、购置成品加工设备、涂布机、压花机、RTO、研
公告编号:2025-018
磨机、分切机、分段机、搅拌机、智能仓储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建设成全自动化生产线,助力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形成年产 3,500 万平方米 Mini Led高清显示模组用扩散材料及反光膜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启路 6 号,原有厂区内。
项目建设预算:拟投资金额 12,265 万元。
项目建设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当分期分步实施。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项目总投资 12,265 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企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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