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根据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通信”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文件及《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天元通信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天元通信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本次申请回购股份事项出具合法合规性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
天元通信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
让,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十二个月”之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可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充裕。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为 37,202.48 万元,银行存款(货币资金)为 2,211.91 万元,理财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2,919.47 万元,大额存单(其他流动资产)为
3,044.29 万元,公司可动用资金合计 8,175.67 万元,总资产为 47,536.18 万元,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6,546.39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3.12%。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000,000 股,不超过 3,000,000 股,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高于 6.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假设回购最高资金额
1,8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
公司总资产的3.79%,约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3%,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预计不会对挂牌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之规定。
(三)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公司目前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本次回购拟采用竞价交易方式面向全体股东(挂牌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外)回购公司股票。
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5.00元/股,公司股票存在收盘价,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及第二十九条“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挂牌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在公司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之规定。
(四)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和回购价格安排合理的说明
1、回购规模及回购资金安排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预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00 万股,不超过3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41%-3.61%,回购数量下限不低于回购数量上限的 50%。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00 万股及拟回购价格上限6.00元/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安排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挂牌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下限不得低于上限的 50%”之规定。
2、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前 60个
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5.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0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的 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
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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