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8
公告编号:2023-076
证券代码:873769 证券简称:绿色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湖州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州绿色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本次借款是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正常所需,通过向银行融资为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且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了定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
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用途,公司计划在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产生的结余利息转回公司基本户,转出条件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募集
公告编号:2023-076
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且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州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晓倩、乐进治、周俊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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