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873770 证券简称:迅维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迅维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8 月 27 日广东迅维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迅维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则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应审计工作的资质,该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聘请其作为年审机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4-049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迅维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浩辉、王俊强、文阳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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