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73770 证券简称:迅维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迅维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广东迅维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迅维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下列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能够更好地推进公司审计工作。公司经综合评估,提议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应审计工作的资质,对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养,能较好履行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的需要,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迅维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浩辉、王俊强、文阳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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