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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5:47:42 股吧网页版
彩客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772 证券简称:彩客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
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重大信息及其他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联络人作为信息
的直接掌握者,有义务作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报告人”) 及时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事项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其处理方式。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将需要公司履行披露义务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
事会汇报,提请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的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九条 在本章规定的重大信息出现时,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按照本制度
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予以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所属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的事项;

(三)公司或所属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的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1.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

3. 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4. 提供财务资助;

5.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 签订许可协议;

11. 放弃权利;

12. 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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