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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2:43:17 股吧网页版
乘风科技:关于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专项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专项鉴证报告 1-2

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1-5

关于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XYZH/2026CDAE1B0204
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乘风科技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鉴证业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乘风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就对乘风科技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重述事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认为,乘风科技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CDAE1B0204
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乘风科技公司披露前期差错更正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发现前期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一、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公司2025年度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复核,发现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核算存在错报,为规范公司的财务核算,对错报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一) 公司对产品质量存在保证责任,原财务报表仅在实际履行质保责任时确认质量保证费用,导致期末少确认质量保证责任预计负债,现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负债,相应调整2024年度的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其他流动负债。

(二) 公司重新厘定费用分类,对质检部门以及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售后维修有关的费用等按照受益对象进行分摊,相应调整2024年度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主营业务成本。

(三) 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和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对跨期收入、成本和期间费用进行调整,相应调整2024年度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应交税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四) 公司重新厘定存货跌价准备,相应调整2024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

(五) 公司重新厘定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等,相应调整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财务费用。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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