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01
证券代码:873775 证券简称:元方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222 号力宝广场 1905 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0 月 23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滕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确认了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是全国股转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或数量上限为 10 万张。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范围
本次发行属于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在册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卢铁男和公司间接股东、自然人高兴丰。
三、定价方式、发行价格或者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可转债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 元。
四、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为 4.75%,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办券商协商确定。
五、可转债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 2 年。
六、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主办券商协商确定。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公司向当地证监局申报 A 股上市辅导并获受理及公告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后,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七、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公司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1)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上述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一)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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