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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01 15:38:00 股吧网页版
元方科技:监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1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73775 证券简称:元方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审核意见

一、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票面利率、可转债期限、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股期、转股价格的调整原则及方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1,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明细用途为支付职工薪酬,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用途上的具体分配金额。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人工成本等支出规模大幅增加,公司流动性资金的需求增大,对外短期借款的规模扩大,导致长短期偿债能力均有所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有助于缓解公司发展带来的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从而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增加市场竞争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符合公司运营的合理需求,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专项审核意见

公告编号:2022-003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筹措公司整体发展需要的运营资金,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编制的《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同意通过就发行事宜编制的《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现有股东不作优先认购安排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并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公司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切实履行相应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专款专用。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的专项审核意见

公告编号:2022-003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载明了风险揭示条款,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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