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28
证券简称:元方科技 证券代码:873775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可转债定向发行
无异议的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及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披露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23 日印发了《关于对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股转函【2022】3480 号),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7 日收到前述无异议函,现
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10 万张。上述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二、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报送全国股转公司的申请文件实施本次定向发行。
三、自上述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新增可转债挂牌手续完成前,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定向发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四、公司应当在完成可转债定向发行后,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新增可转债挂牌手续。
五、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用途。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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