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873776 证券简称:攸亮科技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会第三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
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
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 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
第七条 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会计差错更正金额达到本条第(一)至(四)项标准;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
信息披露,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
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抄送监事会。
第三章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十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1、公司主要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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