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2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3777 证券简称:红东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公告编号:2024-013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玉国、苏东、孙寒力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玉国、苏东、孙寒力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 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3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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