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3777 证券简称:红东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资料。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 2025 年度的经营业绩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考核,确定其薪酬发放标准并按时发放薪酬。从行业及公司发展情况看,公司制定 2026 年度薪酬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现状,
公告编号:2026-004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会计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东、孙寒力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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