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73779 证券简称:诚芯微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持股平台股份退出机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持股平台股份退出机制的议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持股平台情况
2017 年 9 月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链
智创芯”)设立。2018 年链智创芯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增资方式持有诚芯微的股权。
二、本次对持股平台股份退出机制的修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持股平台股份退出机制的议案》的议案,决定对公司持股平台中股份的退出机制予以修订,修订后内容如下:
“在锁定期内,合伙人处分其拥有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须遵循如下安排:
(一)若合伙人因以下几种情况从诚芯微离职,合伙人应无条件向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转让其所持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亦应无条件受让合伙人转让的该部分财产份额。
1.合伙人因主动辞职或劳动合同到期后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而从诚芯微离职的,合伙人应无条件向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转让其所持全部财产份额:
公告编号:2023-010
(1)转让价格:财产份额转让价格=合伙人初始全部出资额×(1+7%的年化收益率),但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除外。
(2)支付方式: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收购财产份额的款项在两年内分三次支付。第一笔 40%款项,于财产份额交付当日付清;满 12 个月后,付清第二笔 30%款项,满 24 个月后,付清第三笔 30%款项。
(3)财产份额交割期限:在合伙人从诚芯微离职的手续办理完毕当日起三个月内,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必须将财产份额转让的手续办理完毕。
2.合伙人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个人过失被诚芯微提前解聘或除名等原因而离职的,合伙人应无条件向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转让其所持全部财产份额:
(1)转让价格:财产份额转让价格=合伙人全部初始出资额。
(2)支付方式: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收购财产份额的款项在两年内分三次支付。第一笔 40%款项,于财产份额交付当日付清;满 12 个月后,付清第二笔 30%款项,满 24 个月后,付清第三笔 30%款项。
(3)财产份额交割期限:在合伙人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当日起三个月内,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必须将财产份额转让的手续办理完毕。
3.合伙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因诚芯微原因不再续签而离职,合伙人应无条件向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转让其所持全部财产份额:
(1)转让价格:财产份额转让价格=合伙人初始全部出资额×(1+7%的年化收益率)。
(2)支付方式: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收购财产份额的款项在两年内分三次支付。第一笔 40%款项,于财产份额交付当日付清;满 12 个月后,付清第二笔 30%款项,满 24 个月后,付清第三笔 30%款项。
(3)财产份额交割期限:在合伙人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当日起三个月内,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必须将财产份额转让的手续办理完毕。
(二)合伙人因离婚、诉讼等原因,需要对其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处置的,其
公告编号:2023-010
依法被分割的财产份额应无条件转让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人员,并将财产份额转让款支付给相关权利人。
1.转让价格=合伙人初始出资额×(1+7%的年化收益率)。
2.财产份额交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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