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3781 证券简称:齐治科技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齐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齐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理由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修订《股东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理由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4
三、关于《拟取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依据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取消审计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理由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齐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翔宇、董小锋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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