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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5 15:41:42 股吧网页版
申亚生物: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5


证券代码:873782 证券简称:申亚生物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申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2
年 5 月 4 日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申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申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申亚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为获取未
来收益,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 资,向各合资、合营、合作、联营、股份制及其他企业、单位投资并获取收益 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
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含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的对外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公司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五)坚持效益优先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计价

第六条 对外投资的计价方式如下:

(一)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二)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三)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四)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第七条 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
价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八条 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
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单位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或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第九条 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如企
业分得的利润在投资所在地未完税或交纳的所得税低于企业计算的所得税额的部分,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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