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5
证券代码:873782 证券简称:申亚生物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申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2
年 5 月 4 日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申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申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申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
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
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参与战略目标制定、检查执行及对管理层业绩评估机制的相关规定;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除公司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
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事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九条 董事长应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加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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