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24 15:36:42 股吧网页版
惠嘉股份: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4


证券代码:873785 证券简称:惠嘉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嘉
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嘉盟”)设立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6MA477CP781,法定代表人:刘志红,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考虑,现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河南嘉盟 100%
股权转让给联泰生物科技(鹤壁)有限公司。鉴于公司对河南嘉盟认缴出资已 全部实缴到位,转让方及受让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346 万元 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河南嘉盟的股权,河南嘉盟将不 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 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 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购 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 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 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 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 司 2022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601,525,143.90 元,净资产为 450,265,081.91 元。截至 2023 年 04 月 30
日,河南嘉盟总资产为 10,443,495.21 元,净资产为 173,347.07 元,分别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的 1.74%、净资产的 0.04%。为此, 公司本次转让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嘉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情
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需要向周口市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变 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联泰生物科技(鹤壁)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鹤壁市浚县王庄镇浚五路与鹤飞大道交叉口向北 500 路西

注册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浚县王庄镇浚五路与鹤飞大道交叉口向北 500 路西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开发;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科销售;
饲料添加剂销售;饲科原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限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
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经营;牲畜饲养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法定代表人:刘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