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3785 证券简称:惠嘉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完成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 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年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数量
2,6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7,500.00元。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
《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2-009)。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股票定 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2月2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股转函[2023]211号)。
截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实际发行2,650,00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7.55元,共
募集资金20,007,500.00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56号的《验资报告》。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3月2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公告编号:2024-017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为本次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2010100100399998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为支付货款等补充流动资金支出项,2023年度,公司不
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截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日(2024年2月18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0,007,500.00
一 加:银行利息 184,799.1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可使用总额 20,192,2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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