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873786 证券简称:沐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经理层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总经理充分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1.2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工作。
1.3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1.4 本细则所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制度由公司另行规定。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与职权
2.1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
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2.4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5 公司副总经理行使如下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分管公司事务,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根据董事会决议代行总经理职权。
2.6 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采购、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经营建议及整改措施;
(三)参与制订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组织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经营活动进行财务分析,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督;
(四)负责培训、监督检查、处理反馈财务系统工作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五)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
(六)参加公司有关财务方面的会议及总经理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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