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873786 证券简称:沐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规范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者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1.3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者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者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者与他人共同经营。
1.4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
(二)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
(三)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1.5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
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2.1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2.2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经理。
2.3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准)或者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下、10% 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者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下、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下同)。
2.4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准)或者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者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500 万。
2.5未达到本制度第 2.3 条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审
议批准;但如果经理为某项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则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6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在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由董事长、经理或者其他授权代表处理投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法律文
件。
2.7股东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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