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873786 证券简称:沐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沐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者信用为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1.4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1.5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2.1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一)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二)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三)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决策和批准。
2.2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预计未来 12 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2.3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4 除上述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核程序
3.1 公司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由被担保企业向公司提出申请。
3.2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有现实或者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四)虽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的申请担保人且风险较小的。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偿债能力。
3.3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3.4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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